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销售渠道仍未完全打开
一是目前我国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的再生产品市场仍然不成熟,再生产品认可度较低,包括再生砖、再生水泥、再生混凝土等,国家层面并未出台明确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录,市面上也缺乏统一的再生产品标准。同时,应用市场以及最终的消费端对于再生产品的安全性存在一定疑虑。
二是再生产品的竞争力较弱,我国原材料市场相较于日本、欧美等国家仍能够满足当前建筑需求,欧美等国家的建材原材料储量少、价格高,再生产品的价格优势大,而我国再生产品的价格、成本与建筑原材料相比没有比较优势。
多方利益待协调,特别是政府侧对于建筑垃圾监管存在诸多难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流程复杂,涉及多方利益,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偏好分类好的垃圾资源,尤其是那些可以匹配自身再生产品产线的原材料;运输企业注重经营效率,如运力调度问题,以及可持续的订单与项目履约等问题;政府侧注重监管与国有资源的合法化收入;项目建设方关注垃圾处理总成本的降低,而如何平衡多方利益是当前建筑垃圾产业资源化处置的重点,特别是作为政策引导性行业,政府侧如何监管将影响产业后续发展。当前,上海、北京、河北、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均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对建筑固废管理部门职责以及源头减量、联单管理、处理方案备案、运输、综合利用、消纳、跨区域平衡处置等内容作了规定,特别是将建筑垃圾中砂石、土方等自然资源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如国土资函190号明确项目废弃砂石料须纳入公共平台销售,北京《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特别强调试点放开土方自主循环市场,区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时需严格核对用土需求真实性。但政策细则落地和实施还需要时间来推进,且建筑工地以及装修装潢工地较为分散。建筑垃圾的监管以及后续处置涉及环保、土地、自然资源、财政等多部门,各部门间难以协调,监管流程复杂,信息滞后及对接不畅等问题使得政府相关部门难以及时掌控相关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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